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责任保险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有关问题的公告-米多乐

首页> 米多乐知库>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责任保险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有关...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责任保险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有关问题的公告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时间:2018-11-13 09:03:01浏览次数:2790次

       近期,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责任保险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的税前扣除问题进行了明确。现就《公告》的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责任保险在企业经营活动中的使用频率越来越高,对企业分散经营责任风险、切实保护当事人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作用。近期,有关部门、企业反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为统一责任保险费税前扣除政策口径,便于纳税人执行,更好地促进企业化解经营责任风险,增强抗风险能力,我局发布了《公告》。

二、主要内容

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是参加责任保险的企业出现保单中所列明的事故,需对第三者如损害赔偿责任时,由承保人代其履行赔偿责任的一种保险。由于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缴纳的保险费支出是企业实际发生的,《保险法》也规定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责任保险,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公告》明确,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三、执行日期

根据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的原则,《公告》适用于2018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米多乐财税服务公司专为中小企业提供工商注册及代理记账一体化财税服务。米多乐颠覆了传统代账模式,依托“互联网+”的力量打造了安全可靠、服务透明、高性价比的线上财税服务平台新模式,实现了中小企业财税无忧化、高端化。

    主营业务有,工商变更,公司注册,记账报税,社保开户,银行开户,代理记账,地址变更,公司注册等,我们的资深会计团队24小时免费为您服务,欢迎来电咨询!

相关资讯